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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刚刚!武汉又发布重磅通告!

刚刚!武汉又发布重磅通告! 2019-12-13 00:15:20 越乔在线

【越乔】刚刚获悉

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将继续执行限购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政府官网截图

市政府通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长江新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科学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个人和单位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进行建设均应当符合长江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专项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长江新城起步区执行我市中心城区的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三、长江新城起步区内因管控措施暂停的项目,符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继续实施;不符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四、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起步区外的区域,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应当征求长江新城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意见。

五、禁止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从事违法建设,各区作为本辖区查违控违工作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巡查、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六、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越乔】延伸阅读

前不久武汉唯一限售限购并举的区域(长江新城起步区)

是否还在执行限售政策问题

官方最新回复来了!

网友:网上查询得知《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7)35号)文件延期至今年8月23日,但不知道到期后是否又延期了?现在长江新城范围内的房屋想上市交易的话,是否还是要求不动产证必须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武汉城市留言板截图

官方回复:我区房管局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据武汉市房产局《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住房限购限售措施执行细则》,细则中规定:新城起步区内实行存量房住房限售政策,自2017年8月23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以证载发证日期为准),不得上市交易。目前我局尚未接到取消长江新城限售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越乔】发现

2017年8月23日武汉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管控的范围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位于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二、市国土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管、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和江岸、黄陂等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在上述区域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暂停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对该区域审批手续齐全且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复审,复审完成前暂停项目施工。

(二)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三)加强查违控违工作,全面摸排锁定存量违法建设,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四)加强户口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禁止违规迁入户口,暂停分户、立户和搭户。

(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该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准入目录,从严审查市场主体设立(开业)、迁入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办理登记。

三、该区域确需实施的重点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重要民生工程(含安置还建房)等项目,应当在征求长江新城(新区)管委会(筹)意见并报市亮点区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依法实施。

四、长江新城中期发展区和远期控制区明确后,其管控措施参照本通告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8月23日止。

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结构图2018年7月30日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施行期限延长一年

至2019年8月22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保障长江新城科学有序开发建设,2017年8月22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决定》作出次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相关通告,确定在长江新城起步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规划土地、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工商注册行为“五管控”措施。

近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切实贯彻《决定》、扎实推进工作,实现了对长江新城规划区实施管控的目标:有力查违控违,实现违建“新增为零、存量为零”;严控人口迁入,人口迁移总体平稳;严查工商登记,确保市场主体符合产业要求;严控不动产交易,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稳定等。

由于长江新城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不具备依据法定规划管理的条件,需要延长管控期限;同时,违规违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管控压力依然很大。为保障长江新城科学有序规划建设,经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决定》施行期限延长一年,至2019年8月22日。

参考图片 图源网络

【越乔】认为

长江新城起步区是武汉管控最严取得效果最好的

唯一限售限购并举的区域!

未来武汉其他区域能否借鉴值得期待!

越乔综合整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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