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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三问宝鸡初三复读禁令]宝鸡复读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宝鸡市所有公立中学、民办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引发市民和网友关注。8月26日,针对质疑,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缘由,因为“复读生挤占了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复读生中考录取的几率也比应届初中毕业生高,“损害了应届生合法权益”,同时坦承此举确实有将没考上高中的初三毕业生向中职分流的用意,“职业高中‘招不满’‘吃不饱’”。目前在中考报名中,并没有禁止复读生报名,设有“社会考生”类别(8月28日《华商报》)。

也就是说,宝鸡市禁止所有教育机构辅导初三复读生,但仍允许初三复读生参加中考。这样一来,如果想备考,初三复读生只能选择自学、私教等办法。教育局的相关解释也印证了“分流说”,即教育部门不推荐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选择复读,而希望他们直接去职业高中。

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我国职高的教育水准和就业前景,与读完普通高中再就业或者升入大学后再就业相比,虽个体存在差异,但整体上强弱利弊比较容易分辨。希望接受更好的教育,进而有更好更多的就业选择,这都是很正常的想法。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学校辅导的效果肯定要比自学或私教效果好。这一禁令客观上会令选择复读的学生,在中考中面临不利。这里需要讨论三个问题。

一是对于一些因特殊原因错失中考机遇的人,该不该有例外?这涉及我国九年义务教育规定。对于正常就读,考试失利未被录取的学生来说,在义务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确实没有义务再次负担个人额外的就读需求,但可以自行解决。如果是因病等原因中途休学,而错过中考的学生,应该允许其复读,相当于是补上之前没有接受的义务教育,而非重复占用义务教育资源。

二是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初三复读生,是否正当?校外培训机构不属于义务教育体系,招收对象是自主经营范围,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能不能干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对象以及招生对象的学习目的呢?目前培训机构众多,唯独禁止培训中考课程,恐怕在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上需要再次论证。

三是“职高吃不饱”该不该成为禁令出台的一个原因?这涉及“分流”的自主性。未升入理想中学的学生,要不要去职业高中就读,应该完全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而客观上讲,因自学效果和其他可选择成长道路有限,禁令确实有利用行政力量迫使一些学生进入职高之嫌,并不利于培养职高健康的招生生态。职高的吸引力只能靠自身教学能力和育才能力来提高。

由此可见,宝鸡禁令并不完美,但却传递一个比较残酷的事实:义务教育之后,中考是选拔性考试,基于统一的标准,在有限的高中名额面前,确实大部分失利的学生要被高中放弃。但是,这些学生不该被社会和其他教育机会放弃,职高是一条路,还应该拓宽其他的路,让学生的梦想有机会得到实现。

宝鸡禁令,其实也在其他一些地方曾发布过,每每总是质疑声四起,这也凸显出教育资源相对紧缺和群众需求之间已形成巨大落差。期望国家财力能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渐缓解教育资源的稀缺度,满足更多群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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