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禹)坐在餐馆里,美味摆在桌上,正准备享用时,有宠物狗在身边转来转去,你还有心情吃吗?
8月28日,西宁西关大街一家餐馆,一对夫妇将一只比熊犬带入餐馆。用餐期间,他们将比熊犬的牵引绳解开。比熊犬在餐馆内四处乱窜,让食客很反感。店主善意提醒后,夫妇将比熊犬重新拴好。
就餐的李女士认为,宠物狗虽然可爱,但带宠物狗进入餐馆就不合适了,宠物四处乱窜不仅可能咬伤人,还有可能传播病菌。
无独有偶,市民汪女士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前些天,她去商业巷一家餐馆吃饭,坐在附近的女孩,怀里抱着一只宠物狗。狗狗不停抖毛,汪女士顿时没了胃口。
带宠物进餐馆合适吗?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市民认为,携带宠物狗进入餐馆不可取,主要原因是害怕宠物伤人和携带细菌。
“在公共场合还是要讲社会公德,万一看管不好给他人造成伤害,对宠物主人来说也得不偿失。”市民孙女士说。
“高档餐馆和酒店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但我们是小本生意,对于非要携带宠物就餐的顾客也不好直接阻止,只能全凭顾客自觉。”一家小餐馆的店主无奈地说。
《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不得携犬进入下列区域或场所: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生产区;
●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公交车辆;
●商场、宾馆、餐饮场所;
●风景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
●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
●其他设有禁令标志的场所。
同时,《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