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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办案中引导社会公德

人民法院在办案中,要引导案件当事人和全体公民做讲社会公德的好公民,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达到新的高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阐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为不断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供了根本遵循。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人际和谐的基础,社会公德作为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会文明有序,以德引领,新时代既靠先善其身的私德,也离不开相善其群的公德。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要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着力点。”法官办案既要据案阐法,又要阐释道德,德法并重,打开群众心扉,激起心灵共振,树立价值导向,维护公序良俗,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向善向上的社会公德。把社会公德要求融入日常生活,强化制度保障特别是法律法规保障,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从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

培护社会公德关键在于引导公众超越个人狭隘眼界和功利目的,从利众层面实现小与大、私与公、家与国的融洽协调。彰显社会公德的要诀,在于唤起人们的公共责任心、公民义务感,破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狭隘心理。道德建设既重对孰善孰恶的辨析,更重知行合一。从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到邻里相处和睦互助,从举手之劳保护环境到心底无私为民服务,人人谨守社会公德,努力实现精神之美、行为之善、思想之真,就能让道义的力量汇流成河,润泽社会和谐有序运转。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对个人而言,激发“见善如渴,闻恶如聋”的意愿,增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动力,就能成为一个精神富有的人,成为一个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人。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是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环节,每一个办案人员,都应当在尊崇法律的同时,尊崇《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尊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疏导,使新时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深入人心,高举光照世道人心的公德火炬,培护引领社会和谐的公德高地,激励人们守卫心中的道德,奏响新时代的精神文明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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