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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聚焦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推动案发单位和地区以案促教、以案...] 辽宁大事小事

原标题: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今年4月,辽宁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典型案件会同发案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共同研究建章立制。(资料图片)

“我想到了一个场景,就是非洲大草原上,一群野牛在奔跑,最终被围猎捕杀的都是那些掉了队的、身体带病的野牛。就如同我一样,思想上病了,(他们)对我才能围猎成功……”近日,当听到辽宁省铁岭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志勇的忏悔,在场的本溪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唏嘘不已,警钟在每个人耳畔敲响。这是辽宁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的一个镜头。

据了解,去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286件、处分26094人,移送检察机关913人。在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的同时,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延伸警示教育链条,聚焦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总结普遍性特点和规律性成因,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和地区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据介绍,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是辽宁省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今年4月,新任职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在辽宁省委党校开班,参加培训的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展览馆、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听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作廉政警示辅导报告,从理想信念宗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深入剖析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自身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校正思想坐标,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关键少数’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一个地区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本溪市委书记姜小林表示。

将政治性警示教育落到实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把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党委(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向党员全覆盖。

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发生了魏跃晖、金允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如何预防腐败、补齐短板、精准治疗,成为摆在省财政厅党组与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为做深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省财政厅党组以魏跃晖、金允坤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了“揭疤问短、知畏守规”警示教育百日活动,通过任前廉政教育、阅读警示录、党规党纪专题辅导、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立足正本清源、激浊扬清,不搞不教而诛。反腐败是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做足警示教育这篇‘大文章’。”辽宁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突出抓好整改,直面问题去“病根”

“理想信念丧失,甘于被‘围猎’”“长期忽视政治学习,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制度刚性约束差,导致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问题频发”“长期在某一领域任职,形成‘熟人’圈子固化利益链条……”近日,在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记者看到这么一份材料,深入分析了省文化和旅游厅近几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的原因。

“深挖细查、对症下药,才能找准‘病根’,对推动文化系统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延说。

据介绍,2017年以来,原省文化厅共有8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另有1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协助厅党组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找准“穴位”,精准整改——深入调研原省文化厅机关廉政风险情况,全面了解全厅上亿元的预算安排,与13名厅机关处室负责同志谈话,重点了解其审批权限、资金使用等情况,共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40余个;提出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引入第三方评测体系等具体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参加领导班子会、约谈等形式,针对演出公开、采购合规、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选人用人等环节提出30余条工作建议,下发8份工作建议函;定点监控、定位扫描,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在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献耀看来,通过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腐败问题根源,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

去年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委着重从国企领域切入,从以案促改破题,推动“事后查处”变为“事前预防”。辽宁省纪委监委梳理国企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十起典型腐败案件,撰写出案例剖析报告,分析案发机理,提出对策建议。

这份案例剖析报告引起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对报告做出批示,要求以案为鉴,在全省国企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定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相关制度及规范,确保国企健康发展。

省国资委党委以此为契机,从“深挖根源、开展教育、健全制度、验收监督和跟踪监督”五个方面着手,探索“一案五监督”的以案促改模式。全省31家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及所属企业,对照剖析报告逐项检查、制定整改清单,按要求、按节点规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针对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宏的家族式腐败问题,围绕领导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求380名现任领导干部和2016年以来离岗正处级领导人员填报《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建立公司客商信息数据库。

“针对剖析报告给出的‘药方’,我们一一对症下药,带动了国企的健康发展。”王献耀说,数据显示,2018年,24家省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税收均实现大幅度增长。

突出制度建设,针对“病因”堵漏洞补“短板”

以案促建,核心在“建”。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深挖细查典型案例,找出“病因”之后,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是标本兼治的必由之路。

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财政厅党组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资金管理制度漏洞,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程序,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流程,改革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向“成果导向、事后奖补”方式转变,防止权力“寻租”。

针对国企领域的腐败问题,省政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工作落实方案,省国资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推动13项制度规定的完善和落实,堵塞制度不完善的漏洞。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制定了《省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等15项制度方案及工作流程。

探索监察建议的有效运用,加强以案促建,是增强查办案件综合效能的重要方式。去年以来,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先后对一些单位公有房产出租问题、小金库资金问题、服刑人员领取低保金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领取问题,以及公职人员挪用去世离休老干部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等五个重点问题发放了监察建议书,并加强对监察建议效果的跟踪问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了小金库治理、低保金领取发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效果。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猛药去疴’,还要充分运用案件资源,以案明纪、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辽宁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只有扩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形成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让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报记者 许大公 通讯员 侯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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