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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谈建设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名城新思路 七大关键词勾勒厦门...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戴艳丽)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从更高站位提出厦门旅游的发展目标,即建设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名城,并确立了旅游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柱产业的地位。

那么,条例施行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将如何贯彻落实;在全域旅游时代,我市旅游产业又将从哪些方面取得突破?本报将通过七大关键词,为您解读厦门旅游发展地图。

1、全域旅游

由“旅游城市”转变为“城市旅游”

2016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公布两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厦门市被列入第二批。条例着重体现全域旅游发展定位,明确我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突出“旅游城市”到“城市旅游”的转变。

市文旅局表示,接下来我市将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把全市作为一个大景区,实施全域统筹规划,构建“一核、四区、多节点”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以推动植物园等创建5A级景区为牵引,全面促进景区提质扩容,对首次评定为5A、4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升级奖励。努力把五缘湾片区、环东海域旅游度假区打造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两岸合作

放宽台胞在厦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立足我市海峡旅游特色及对台交流口岸优势,条例专门设立厦台旅游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以及放宽台湾同胞在厦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条件等内容的条款。

条例施行后,台湾同胞可以在本市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经台湾地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导游、领队可以在本市换证执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台资旅行社可以按照规定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团队旅游业务。经过台湾地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澎湖、金门、马祖的导游可以带领台湾旅游团到本市开展导游讲解活动。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台湾同胞,可以享受本市居民旅游优惠待遇。

3、公共服务

进一步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旅游业能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条例施行后,我市将全力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为来厦游客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积极维护政府一切为民和主动服务市场的公益形象。同时,根据厦门旅游市场发展实际,不断拓展服务空间、配置增加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

我市“旅游厕所革命”也将持续推进。市文旅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我市旅游厕所建设和管养标准,推动全市4A级以上景区和重要旅游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全面实现厦门已建成旅游厕所在百度地图线上标识标注,方便游客和群众寻找与使用,进一步提升厦门城市国际化水平。

4、民宿备案制

对开办民宿进行相关制度设计

民宿因其自由个性化的体验,备受年轻群体青睐,成为游客深入体验旅游地风俗文化的重要载体。

此次,条例对民宿的开办、经营以及监管等内容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条例施行后,我市民宿开办实行属地和特殊区域管理,开办民宿应当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基本条件;全面推广实行民宿备案制度,民宿经营者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后应向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并提供民宿经营承诺书;各相关部门由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完善退货及旅行社先行垫付制度

针对当前国内“不合理低价游”普遍较为猖狂的现象,条例通过立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并完善退货及旅行社先行垫付制度,这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条例施行后,我市将要求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场所不得采取包厢式、封闭式销售,不得欺骗、误导旅游者消费,不得强制旅游者交易,不得以回扣、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员。

此外,退货及旅行社先行垫付制度将得以完善:旅行社违反规定安排旅游者购物的,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可以依法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6、综合协调机制

按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

旅游业是综合行业,涉及各级政府及多个部门职责,条例强调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并强化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方面,在总结我市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好的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出旅游、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运输、海事、港口、体育、海洋等各个部门的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7、贯彻执行

打出组合拳确保条例施行有所成效

为了让明年起施行的条例得到覆盖更广的公众知晓度、更具实效的有力施行,市文旅局表示,下一步将打出开展宣传贯彻、加强执法检查、完善信用监管等一系列组合拳,确保条例施行有所成效。

具体来说,市文旅局将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多形式组织旅行社、导游深入学习条例,特别是针对旅行社和导游经营执业有关规定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旅行社、导游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通过旅游协会、导游协会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内部约束自律机制,促进会员单位和个人带头贯彻执行该条例。

市文旅局还将把贯彻执行条例纳入“双随机”检查重点内容,加大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有关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购物场所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的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市场联管共治。

同时,按照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有关规定,推动将违反条例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制度,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核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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