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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汽车 [26日起北京市纯电动汽车取消市级财政补助]

本报讯(记者张航)昨天,北京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同时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比0.5的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解读

市科委信材处介绍,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应完善政策,在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的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 短板 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原管理办法中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修改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修改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悉,这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对涉及的职责部门进行调整。按照本市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原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整合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整合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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