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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将至 可选择自己办单位办或请人办]

2019-12-14 12:01:27新京报 记者:姜慧梓 编辑:丁天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将至 可选择自己办单位办或请人办2019-12-14 12:01:27新京报 记者:姜慧梓

纳税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办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就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即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可能出现政策理解、操作流程方面疑点。对此,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由单位代办,并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单位)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则指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妥善留存,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办理渠道方面,纳税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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