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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文烨,原党委委员、副校长唐仁庚,原党委委员、副校长欧双全,党委书记郭春凯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高档酒的问题。2017年7月,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与某酒店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2018年底,文烨、欧双全、郭春凯违规接受该酒店公司的宴请,餐后该酒店公司分别送给文烨、欧双全、唐仁庚、郭春凯每人一箱飞天茅台酒。文烨、欧双全、唐仁庚、郭春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文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唐仁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欧双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郭春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湘潭县射埠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彭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5年下半年,彭彰在担任谭家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期间,在征兵工作中接受他人请托,协调宴请接兵干部帮他人入伍,并收受他人所送的礼金。2019年9月,彭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资金予以清退追缴。

3.湘乡市栗山镇栗山村支部书记陈伏良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问题。2019年3月,陈伏良在家中操办儿子婚宴,男女双方合办设宴32桌,并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共计68100元。2019年8月,陈伏良退还了违规收受的非亲属礼金。2019年9月,陈伏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韶山市清溪镇清溪村党总支书记杨强良、村主任周长林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杨强良、周长林以项目协调工作餐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通过虚开发票、假造工程项目等方法处理2017年非生产性开支,致使村集体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6月,杨强良、周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雨湖区长城乡高坪村党总支书记吴冬四、党总支委员、村主任彭海江、村委委员兼财务出纳袁铁葵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高坪村村委会共计在兴隆超市购买香烟88662元用于公务接待和村级会议开支。2017年5月,为规避审查,袁铁葵以“2017年换届选举用餐”的名义虚开餐饮发票冲抵在兴隆超市违规购买香烟、槟榔等的费用。2019年10月,吴冬四、彭海江、袁铁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党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永飞、双马街道正科级干部李明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8年元月,袁永飞收受双马街道新华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伟强(已另案处理)所送的礼金。2012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李明多次接受双马街道新华村原村主任殷雄俊(已另案处理)等人所送的烟、酒、茶油等礼品。2019年8月,袁永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湘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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