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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套经适房售完,青岛进入以公租房为供应主体的阶段】 青岛经适房

李沧区经济适用房。徐常青 摄

本报8月27日讯 万科桃花源等1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计1904套经济适用住房8月21日已销售完毕,这是我市最后一批配售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在青岛存续21年的经济适用房完成了阶段性历史使命,青岛全面进入以公租房为供应主体的阶段。

1998年:经适房建设启动

1998年,我市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经济适用房启动大面积开发建设。根据当年规划,有177万平方米(约2.7万套住宅)的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包括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两大项目,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第一批是52万平方米的浮山后二期棚改易地安置房;第二批79万平方米,位于洛阳路东小区和福州路,以及青岛市所属有关市区的安居工程;第三批46万平方米的安居工程,全部为棚户改造项目。为支持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各有关银行提供了8.4亿元贷款。

为了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当时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放宽信贷及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等10项优惠政策。为简化审批程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定点立项必须在10日内完成,7日内完成项目审批或明确提出修改意见。经济适用房建设全部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中标企业不能转包工程项目,确保经济适用房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100%。

当时的市房产局专门举办了“扫盲班”,为市民解答相关政策问题。经济适用房的大规模建设,惠及了中低收入居民,让他们尝到了政策的甜头。

2008年:推行保障房配建制度

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居民由此可以享受与大住宅社区一样的商业、教育、交通配套,低收入家庭可以就近享受城市的公共生活配套。正是依靠这一惠民制度,我市保障房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地铁房”和“海景房”。如淮安路17号乙项目配建了242套经济适用房;连云港路的民建大厦项目位于寸土寸金的市北中央商务区,提供72套经济适用房。

市民滕女士2014年成功购得市北温莎郡经济适用房,这让一家人颇为激动。这不仅因为项目价格优惠,更让他们欣喜的是,这个项目处于市中心,这样的“好事”超出了一家人的预料。滕女士和老伴、女儿一家三口一直租房住,盼新房盼了十几年。她看中的户型为67.4平方米,南北通透,而且还是“海景房”。按照最高房价4600元/平方米来算,总价也就30万元多一点。

配建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我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014年:改分类申请为统一申请

针对经济适用房在建设、分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自当年8月1日开始,新一轮的住房保障政策施行,停止执行多年的四类保障房分类申请方式,改为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除以前审批通过、正在建设的经适房和限价房项目,将不再审批通过配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住房保障的“主力军”。

2016年4月,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逐步将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支持住房困难群体市场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确立了我市住房保障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新体系。

此外,我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在保障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人才纳入了住房保障体系。为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我市不断降低保障家庭申请准入门槛,适时调整收入线标准。

2019—2022年:计划建10万套政策住房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上半年,岛城住房保障工作亮出了不错的成绩单,完成住房保障4581套(户),占年计划的76.4%;开工人才公寓项目12个,共计72.3万平方米。在住房保障建设方面,按照计划,岛城将制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搞好“一城一策”试点,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依法合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按照青岛市招才引智工作需求,以重点保障引进人才和新市民群体(包括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工匠)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和人才公寓建筹力度。

2019年—2022年,全市计划建筹各类政策性住房10万套。在确保中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困难应保尽保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为青岛市今后“双招双引”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新闻内存

衡阳路政策性住房规划变更

本报8月27日讯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衡阳路政策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规划变更方案。该项目位于衡阳路以南、浏阳路以西,烟墩山以北,胶济铁路线以东,规划用地面积约10.4万平方米,项目为一处政策性住房项目。本次规划变更将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1.9,绿地率由35%调整为3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2%。

该项目规划集中建设的政策性住房包括:不少于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和约2500套(间)租赁住房(宿舍式人才公寓),其中租赁住房 (宿舍式人才公寓)将面向青年人才出租,项目内未配置教育及养老配套。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青岛市住房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本报8月27日讯 8月20日,《青岛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召开。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专家组认为,《规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因城施策”的长效调控机制要求,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分区指引、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等符合青岛发展实际,对于推动青岛市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征求有关意见建议,按规定提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尽快将《规划》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

(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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