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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债务 [四部门: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法人单位的债务风险监测系统]

中国网7月29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财政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工作。

《工作要点》提出,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行司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调动全行资源用好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加强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考核。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

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鼓励对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对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涉及的国有资产定价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引导实施机构依法向转股对象企业派驻董事、监事,实质性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市场化债转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有机结合,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工作要点》指出,要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对已列入处置名单的 僵尸企业 ,积极推动银企双方按照相关政策加快债务清理和处置; 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相关企业不得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恶意逃废债务。

依法解决企业拖欠职工薪金社保费以及欠税、破产案件受理后相关部门保全措施解除等重点难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支持人民法院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破产经费筹措机制,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名册、报酬制度,推动成立全国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法人单位的债务风险监测系统,分行业、分地区定期对企业杠杆率和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做好大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 加强涉企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拓宽国有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充实资本金,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本管理。

此外,要在企业债务风险暴露初期及时介入,积极引导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处置,对扭亏无望的企业慎用减息停息、借新还旧等金融手段,避免债务风险越拖越大。对潜在影响较大的债务风险事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协调,防止风险蔓延。持续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建立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评估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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