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卫健局等地点(清河人力资源网、清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纳入事业编制,经费性质为差额事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招聘条件、聘用待遇等方面由清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9-8166820
县卫健局0319-8180600
监督单位电话:县监察委0319-8166627
清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1日
原标题:《速看!邢台一县老干部医院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