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洪洞公安交警开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15时38分,陈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南赵线关口村口,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疑似酒驾,随即民警将其带其回中队做进一步检测,在带回中队的途中,陈某竟然让执勤民警给他个机会,并说到自己车里还有两个小孩,民警告诉陈某,他的车辆将会有民警开回队内,孩子也一同随行,不用担心。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但陈某说自己在家喝了6两白酒,很清醒,认为没有到达醉酒状态,但他说话时舌头却有些僵硬,民警带陈某去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司法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鉴为:177.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陈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经法院判决后,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