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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河道将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捕鱼

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记者昨日由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就《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第一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日前提出意见。

日前,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为保障行洪安全、公民人身安全、保持河道文化景观及公共环境文明,禁止在以下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及跨县重要河道内游泳及捕鱼:长江、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望虞河、吴淞江、太浦河5条流域性河道,张家港、十一圩港、走马塘、锡北运河、元和塘、常浒河、白茆塘、七浦塘(含老七浦塘)、杨林塘、娄江、浏河、盐铁塘、苏申外港、八荡河、青阳港、頔塘、苏嘉运河(老运河)17条区域性河道,东横河、盐铁塘、济民塘、

界浦港、大直港-南塘江、横路港、紫荇塘、清溪河、西大港9条跨县重要河道及西塘河共计32条河道。

为保护河道生态、公民人身安全及公共环境文明,禁止在以下重要引排河道内钓鱼:望虞河、七浦塘、太浦河、西塘河、张家港、十一圩港、常浒河、白茆塘、杨林塘、浏河等11条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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