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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湖北三产融合

湖北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发布时间:2019-09-11 15:33 星期三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宜都(湖北)9月10日电 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今天,湖北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动员会在宜昌宜都召开。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就此作出批示强调,省法学会要按照省委要求,协调相关地方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共同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力争形成在全省面上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蒋超良指出,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是湖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探索。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永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主持会议。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在会上作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推进试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组织“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齐抓共管、强化社会参与,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民众有序参与,及时回应群众最怨、最烦、最恨和最忧、最急、最盼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要始终坚持“三治融合”,充分体现“融”的优势、发挥“合”的作用,使循法而行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善治新体系,做到可复制能推广;要始终坚持重心向下,从基层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智慧治理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触角向每个社会角落延伸。

据了解,8月31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了6大类20项子任务,包括开展“书记到我家”“党员轮值”“法律服务圈”等具体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宜都要通过两年至3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湖北样板”。

责任编辑:赵颖79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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