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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潦河上拟建商业廊桥引担忧】潦河是哪里

    “廊桥工程总投资约3.2亿人民币,预计2020年12月竣工。廊桥横跨潦河南北,长近400米,宽约53米,桥体分为三层,将打造成商业步行街……”这是宜春市奉新县城区跨河廊桥项目的商业宣传内容。由于项目在穿城而过的“母亲河”潦河防洪堤上建,引发沿河居民对行洪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担忧。新法制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项目用地手续已经完成,但规划建设方案仍未办理,居民尤为关心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还在编制之中。

 “防洪堤上到底适不适合建设人流密集的商业建筑?”这样的疑问,居民盼望着相关部门能组织听证会予以解答。

 ◎文/图 吴强 记者戴平华

设置围挡

项目沙盘展示

 反映:防洪堤上要建商业廊桥

 奉新县伟星滨江花城(三期)坐落在穿城而过的潦河河畔,从小区出门就是2015年建成的江心洲绿地公园,公园紧邻潦河,将潦河水引入园内,与城区北岸的防洪堤融为一体,打造成了一座滨水型绿地公园。

 2019年,潦河省级湿地公园获得批复,这意味着江心洲绿地公园作为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环境保护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李向前(化名)入住伟星滨江花城(三期)近10年,看着潦河河畔的景致一天天变好,他时常庆幸自己当初的购房选择。然而,进入10月后,河畔上的些许改变让他难以像从前一样畅快起来。

 从伟星滨江花城(三期)出门,沿着潦河向东走,原本是潦河湿地公园的景观步行道路,现在却被2米多高的蓝色工程围挡给拦住了。

 10月30日,李向前站在一块写有“廊桥施工,敬请谅解”的围挡前,脸色凝重。他告诉记者:“我前段时间发现这里被围了起来,几个施工的工人说这里要建工程,建一座廊桥。”

 记者在现场看到,紧邻伟星滨江花城(三期)的围挡区域位于奉新县城滨河东路的沿河地带,呈长条形,围挡内并不是荒土,被围住的区域内有已经建成的步行道路、种植的竹类绿植。

 “我听说这里要进行商业开发,打造一座廊桥商业步行街。”这样的消息让李向前困惑不已。记者看到就在潦河湿地公园的沿河长廊对面,位于防洪堤的同样位置,确实也被围挡围住,一些工程板房、脚手架钢管堆放在堤上。

 李向前把自己获得的消息告诉小区业主后,不少业主对此产生了担忧:“河道上跨河搞商业建筑第一次听说过,商业廊桥工程会不会影响潦河汛期的防洪呢?”

 据了解,奉新城区曾在汛期发生过洪涝灾害,这样的经历让小区居民心有余悸。

 现场:堆放脚手架钢管、打了几个桩孔

 顺着李向前的指引,记者来到了位于潦河东路与文锋路交会处的另一侧围挡区域,一块围挡上的广告宣传信息显示:“廊桥工程由江西汇融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3.2亿人民币,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预计2020年12月竣工。廊桥项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廊桥主体工程,廊桥横跨潦河南北,长约400米,宽约5.3米,桥体分为三层,打造成商业步行街。”

 从潦河东路与文锋路交会处出发,沿着潦河岸堤前行约1公里左右就到了工程围挡的尽头,在连接起来的围挡中段设有该项目出入大门,标有“奉新廊桥项目”几个大字,但大门紧闭,记者也未发现围挡内有人施工。

 在工地一处未关闭的出入口,记者得以进入,看到沿着潦河防洪堤堆放了很多脚手架钢管。在距离防洪堤临水面不足5米的位置,零星地打了几个桩孔,孔径约有普通窨井盖大小,深度1米有余,旁边还散乱放置着几个桩锤。

 除此之外,用活动板房搭建的工人宿舍,门卫室、淋浴房和厕所都已经设置在防洪堤之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位于工地不远处的融汇幸福城销售中心,在该中心的展示沙盘上,廊桥工程与融汇幸福城的住宅、酒店项目连为一体,经工作人员确认,该区域的住宅、酒店、廊桥项目同属江西汇融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据销售人员证实,潦河东路和滨河东路岸堤上的三层商业店铺和横跨潦河南北两岸的步行街组成了整个廊桥工程,廊桥步行街上有同样建筑的三层商铺,中段位置有一座5层的高大建筑,项目整体采用仿古设计,建成后将成为奉新城市的一大亮点。

 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廊桥项目的商业店铺还未开始销售,相关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那么,廊桥项目已办理了什么手续,又有哪些手续正在办理呢?

 县自然资源局:已办土地手续但规划手续尚未办

 自从知道潦河防洪堤上要进行商业开发以来,伟星滨江花城(三期)的业主为确认廊桥工程是否会影响潦河防洪安全,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未收到明确答复。

 10月31日,新法制报记者从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股了解到,廊桥项目的规划手续还未办理,但廊桥工程的用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记者从奉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知,2019年7月29日,该中心发布了国有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地块南至潦河东路,北至滨河东路,该地块用地面积约30.81亩,其中南岸4亩,北岸4.42亩,水域面积22.3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8月20日,江西汇融置业有限公司以2400万元拍得土地,并且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

 记者注意到,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中要求,桥面净空须满足水利部门的防洪设计要求,其他设施也应符合奉新县城市防洪规划。同时,土地竞得方要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报县规划局、水利局初审,通过后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建筑规划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省、市有关节能、环评、人防、防洪排涝规定要求。

 奉新县森林公园管理所所长张表熊在受访时表示,廊桥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完,并不代表能够动工建设,廊桥项目因为涉及潦河省级湿地公园,需要对其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目前廊桥项目能不能通过专业机构的论证审定,仍是未知数。

 县水利局: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正在编制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江西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湿地公园内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就该工程的建设,新法制报记者两次前往奉新县水利局了解相关情况,并未有负责人正面回应。该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廊桥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正在编制当中,还未经水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对于潦河东路段防洪堤上工程围挡内随意堆放的建材和施工产生的桩孔,以及活动板房,奉新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推测是前期土地平整和地勘的需要,不能认为是未批先建,但此举是否违规要经过水利部门的认定。

 “防洪堤到底适不适合建设人流密集的商业建筑?”诸如此类的问题,李向前都未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得到解答,他心里有点疑问:“占用水域面积20多亩的商业开发,会不会影响行洪、污染环境?这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政府部门在公开出让土地前是不是应该先召开听证会,听取我们老百姓的民声民意?另外,对项目进展情况也应该及时公布给民众。”

 新法制报记者曾致电江西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当记者想询问目前项目进展以及办理了哪些项目手续时,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省水利厅:须进行技术审查和影响评价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江西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该处工作人员称,对于河道管理和涉河建设,国家以及江西省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之内的建设项目有可能会影响到防洪安全,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审查,例如防洪影响评价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等。按照属地管理的权限,开发企业要向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作为利害相关方,是可以向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自己的诉求,至于是否一定要开听证会,要视情况而定。

 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颜三忠认为,任何可能影响防洪安全的开发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防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必须明确该商业开发项目是否处于法律规定的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如果属于防洪保护区范围内,显然不是基于防洪需要的商业开发项目肯定是违法的,必须依法停止开发;如果不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但可能对防洪安全造成影响,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的,必须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过听证程序,听取利害相关关系人的诉求。

 颜三忠认为,小区居民或者项目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在认为自身利益遭受损害时,有权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供该项目审批手续,公开批准依据。对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开发的项目,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对于项目可能对自己及其他居民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商业开发项目,居民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举办听证会,听取相关利害关系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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