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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本行已将涉诉的债权资产转让;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涉诉的三笔业务租金、违约金等合计约2.89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行已将本次涉诉债权资产全部进行转让,并已收回涉诉债权资产转让价款,不会对本行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本行”)前期就与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的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诉讼情况详见本行于2019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19-007)。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行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将本次涉诉债权资产全部转让,转让底价为274,860,000元。涉诉债权资产由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转让底价拍得。近日,本行与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编号:(2019)第ZCZR-01号),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受让方: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1、转让方享有的对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全部应收租金债权本息;

2、与上述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保险受益权等附属权利;

3、转让方享有的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述债权的请求权;

4、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远期受让转让款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转让方享有的因实现上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的请求权;

6、因上述债权产生的任何收入。

(三)本次涉诉债权资产的转让价款

本次涉诉的三笔业务租金、违约金等合计约2.89亿元。该涉诉债权资产扣除质押的保证金后,涉诉债权资产余额为274,860,000元(不含违约金)。本次涉诉债权资产转让价款为274,860,000元。

(四)截至公告日,本行已收到涉诉债权资产的转让价款274,860,000元。

(五)后续交易各方将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对涉诉债权资产进行交割以及对租赁设备进行交付。

三、本诉讼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行已收回涉诉债权资产转让价款,目前本诉讼事项对本行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涉诉债权资产交割完成后,本行将对后续诉讼安排与受让方进行商议,并根据案件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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