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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22号文件 [是真的!达州下发文件:不缴物业费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并推送纪委监委...]

2019年10月12日

政府网站截图

该《通知》一出,立即引起达州市民及广大网友的讨论。

@网友:达州市住建局滥用公权,行政权利干预民事纠纷,住建局“乐于助人”把法院的业务办了?建设局需要出来回答,你们都替物业收物管费了,物业是找到靠山了。那请问我们老百姓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能不能也找你们出个文,威胁下有关部门!另外,文件最后一句话是要通知未缴纳费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和上报纪委,那请问,没有工作单位、自由职业的人员你们通知谁?

@网友:住建局:既然帮助催缴物管费。你可以出文帮老百姓催开发商办:不动产权证不,看好你哟!

@网友:物业费缴纳与否,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民事关系,怎么能进行行政干预呢?假若因其他原因如物业公司服务不好、管理不到位和其他纠纷而拒绝缴纳,难道建设局不分青红皂白就要通报和处理业主吗?这完全是正事不做的乱作为,完全是屁股坐歪了只为企业服务,完全是把习主席要求的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抛在了脑后,请纪委查一查这种乱作为现象!

@网友:请达州住建局发布:达州物业服务公司标准化管理、服务质量白皮书!一个富人,召几个老头和地痞,就可以开办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服务质量没有任何监管,有多少小区没有合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权益谁保障?这样的物管公司,能给业主和谐?

@网友:这是个什么情况,物业公司是住建局开的吗,咋能这样子做呢,政府部门咋不分青红皂白就在为民营物管代言呢,没有交物业费可以法院起诉呀,我们小区经常有业主被起诉。

@网友:先问问为什么不交的理由

@网友:业主与物业的民事纠纷,应该是法院的事。

达州市住建局为何会出台该《通知》呢?据了解,今年7月,该局在达州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清理出欠缴物业服务费高达3900多万元。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那么,达州市住建局出该《通知》到底有何政策依据?14日下午,有媒体致电达州市住建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当日上午,局里有关领导已经就出台该《通知》有关问题接受了达州地方媒体采访,并以第二天关注地方媒体报道为由,委婉拒绝了采访。

小编在网上梳理了一下,关于类似文件,各地还真的出台了不少,不妨来看一下两个事例:

一、住建局能否“插手”物管费纠纷?(2016年04月16日 贵州都市报数字报)凤冈县住建局发文称将以电视曝光手段催缴物管费,律师认为涉嫌违法行政

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小区业主不按期缴纳物管费,将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和公开催缴,欠费业主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需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公告发布之后,有小区业主质疑县住建部门涉嫌滥用权力插手物管费纠纷,记者日前就此进行采访。

业主:住建部门涉嫌滥用公权

一名小区业主向记者发来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公告》显示,公告由遵义市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发布时间为3月18日。

“拖欠物管费有多种原因,是业主与物业管理的事,与住建部门无关系,县住建部门‘插手’催缴,涉嫌滥用公权。”一名业主质疑县住建部门涉嫌权力滥用。其称,凤冈县许多小区业主拖欠物管费有多种原因,有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致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也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以不交物业费抵触,也有部分业主买房后长期不在此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忽视或忘记交物业费,也有的业主是从农村来城居住,没有按时缴纳物管费的意识等。

住建部门:只发公告尚未执行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凤冈县住建局局长助理吴旭,他称,全县93个小区,完整交物管费的只有两个,平均有90%以上的业主不交物业费,最为严重的一个小区,210户业主,交物管费的仅10家,只占5%。

吴旭称,为了推进小区的规范管理,县住建部门专门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物管费收取难,在听取了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后,以凤冈县住建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中的确存在一些‘不规范’用词,所以发布近一月并未执行”。

据介绍,公告发布之后,引起了遵义市有关部门重视,相关领导还专程前往凤冈调研此事,凤冈县政府也组织多部门召开专题会。县住建局将与多部门一起走进各小区,了解业主们不交物管费原因,以及解决意见或建议。

律师:涉嫌违法行政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石祥龙律师称,凤冈县住建局发布催缴物管费《公告》,目的是规范业主拖欠物管费现象,出发点是可取的,但用行政命令来强制规定,涉嫌违法行政。

石祥龙表示,业主拖欠物管费,是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住建局无权使用行政干预。若物业企业将业主告上法庭,诉讼费用究竟由谁承担,也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住建局不能取代法院。同时,县住建局认定由“欠费业主承担”拖欠物管费,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除了侵害他人名誉权外,一样涉嫌滥用行政权力。

二、不缴物业费,党员将接受组织处理,公职人员将被纪委通报、约谈! (2018年4月4日 株州日报)

从今年4月起,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的党员不缴物业费,将接受组织处理。截至3月28日,石峰区全体党员都签署了《党员带头维护物业管理承诺书》。这是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继采取无人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试点、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结合等模式后的又一次创新,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日前,中共石峰区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弘扬“火车头精神”党员带头维护物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带头缴纳物业管理费、自觉遵守小区公共秩序。

年初,石峰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向区委组织部汇报了物业服务考核进小区试点工作情况和问题,提请上级部门就党员同志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予以支持,号召全区党员带头缴纳物业管理费、自觉遵守小区公共秩序、主动参与小区管理活动、踊跃开展小区志愿服务。

通知明确,全区党员有恶意欠缴物业费的必须在一季度前补交完,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考核。对恶意欠费和不履行业主义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组织约谈,将受到评定为不合格党员、通报批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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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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