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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认购_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原标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信家电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于2019 年6 月21 日以及2019 年8 月29 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19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订立( i )2019 第三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 浙商银行第三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 元(相当于约港币332,430,000元);及 (ii)2019 浙商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 浙商银行第四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 元(相当于约港币332,430,000元)。

于冰箱营销公司订立2019 浙商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及2019 浙商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之前,(i) 于2019 年 9 月 11 日,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 2019 浙商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 浙商银行第一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 元(相当于约港币332,430,000元);及 (ii) 于 2019 年9 月26 日,本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19 浙商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 浙商银行第二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 元(相当于约港币66,486,000元)。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各自项下的认购金额。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浙商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浙商银行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2019 浙商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及2019 浙商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各自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 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 条,当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 5% 但低于25%。因此,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公司及浙商银行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持牌银行,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银行、零售银行及资金业务。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下文所载的涵义:

本公告内已按人民币1.00 元兑1.1081港元的汇率将以人民币为单位的金额换算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按或可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本公告内标注「*」的中文或其他语言的英译名称乃仅供识别用途。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汤业国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19年10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汤业国先生、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费立成先生及王云利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金泉先生、钟耕深先生及张世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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