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两性 > 正文

不是所有动物都可以当宠物养!他因网购“宠物龟”被判刑|

温州网讯 11月22日上午,瓯海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陈某因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当宠物饲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

最初,陈某是在逛花鸟市场的时候喜欢上了乌龟,后来逐步深入了解,喜欢上了黄缘闭壳龟,因为这种龟胆子大,互动起来比较积极。2017年11月,陈某在网络平台上发现有人出售黄缘闭壳龟,通过快递方式以2100元购得三只,养在家中。2019年4月,陈某又先后两次以3000元的单价购得两只乌龟。

今年5月的一天,陈某因为在朋友圈发出乌龟的视频,受到公安部门的关注。当天晚上10点多,民警敲开了陈某家的门,并在阳台发现了5只龟。经鉴定,查获的5只乌龟,3只为黄缘闭壳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为卡罗莱纳箱龟,五只乌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当陈某被问及是否知道自己买的乌龟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保护动物时答道,知道它们是国家保护动物,具体几级并不清楚。

经办法官提醒,本案警示所有的宠物爱好者,明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购买将触犯刑法。就算喜欢宠物,但不能够盲目购买,经营、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黄伟 通讯员 瓯文



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文明长沙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2020

本站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