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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月报补缴】社会保险补缴

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2011 年 7 月之后发生的社会保险欠费采用此种方式补缴。

㈠操作模块

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证书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单位月报补缴”模块。

㈡操作方法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单位月报补缴”模块,点击“查询”,勾选补缴月份,点击“查询结果详情”。

2.选择查看四险、医疗明细,无误后点击“返回”。

3.点击“月报补缴申报确认”,操作完成,系统提示“业务操作成功”。

㈢缴费途径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用人单位可在业务办理当天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或通过其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开户行柜台、晚 20:00 前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次日查询到账情况;如补缴款项未到账,则需重新按照第㈠、㈡项内容操作一遍。

㈣办理时间

每月 5 日至 25 日,每日 6:00-17:00,遇节假日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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