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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本办新闻发布制度化、规范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外事重大新闻的发布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新闻发言人受办党组领导。代表本办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本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政府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省外办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外事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

(二)外事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及发展形势;

(三)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务活动、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五)其它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访、在线访谈等活动;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外事工作会议等重要活动;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等方式发布。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

根据有关要求,年初由各处室申报新闻发布计划,综合处负责汇总审核,并向省委宣传部上报年度计划。遇有关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全办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办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办理;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须根据办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精神,由办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

六、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综合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办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处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处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媒体近期内对本办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重要活动办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省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七、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本制度由综合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省外事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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