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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级_事业单位直接上下级管理岗位不得是近亲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基本原则、回避种类、适用范围、权限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有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面临处分

 这一规定在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两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具体定义见制图)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规定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请专家等相关人员,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此外,该规定还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并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行文规格较高,操作性强

 “这个回避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个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一些行为,避免出现一些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出现;另一个是为了维护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10月23日,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原所长陈诗达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诗达介绍,其实在该回避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就已经有了类似的做法,但该制度由代表党的中组部和代表政府的人社部联合发文,“行文规格比较高”;此外,陈诗达认为该制度“内容比较具体,操作性比较强”。“规范的种类、适用的范围、违法规定的处罚等,比较完整;同时它还授权一些性质比较特殊的工作岗位、需要灵活执行回避制度的,由省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这给地方留了一定的空间。”他认为,规定的出台,将减少萝卜招聘出现的可能性。

 声音

 大家在一个起跑线,积极性肯定会提高

 王秀梅(化名)2014年通过长沙市事业单位的招考,进入现在的单位。她所在的单位不大,她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注意到比她早一年进单位的一个同事,是单位某领导的女儿。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通过萝卜招聘进来的,但我肯定她一定是通过考试考进来的。”王秀梅说。在她眼中,她的这个同事属于比较能干、比较优秀的同事,她的晋级和工资的增加比和她同时进来的同事要早,“她的父亲不是她所在部门的领导,也不是专门的人事部门或者财务部门的领导,但我们觉得她可能还是沾了她父亲的光。毕竟她父亲是领导,且对这个单位很熟悉,不仅知道单位哪个岗位容易做出成绩,而且也拥有很多人脉资源。”

 王秀梅认为,新规对通过人事调动产生的不公平、不公正能够起到很好的杜绝作用。

 “有了这个回避规定,大家在一个起跑线上,积极性肯定会提高很多。”王秀梅说。

 本报记者刘建勇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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