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去年开始,该公司批量出现未能按期付款情形,尤其是开具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也未能付款。诸暨万宝由此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力帆乘用车支付约607.57万元货款。
然而,这笔欠款实质上只是力帆欠款中的“冰山一角”。
根据力帆股份7月26日发布的公告,力帆股份所涉案件的原告方包括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华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仅这六家公司所诉金额就已经超过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