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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招聘26名!分派至市检察院、市城管局等单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6名,派遣到海安市检察院等九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26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745元/月,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户籍要求:岗位01~12、14限海安户籍,岗位13不限户籍;

4. 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1~11、13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岗位14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

咨询电话:0513—88921559

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市人社局

排版:小编威仔

原标题:《招聘26名!分派至市检察院、市城管局等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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