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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法规【四川拟出台法规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近日,《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共十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产业振兴方面,条例草案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种养业技术支撑体系,延伸产业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种养业协同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强镇。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川字号”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服务)品牌培育,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全省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近期热门的垃圾分类也出现在条例草案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制度,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条例草案还提出,应当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来看,要加强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饮水、电网、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支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扩大通信网络有效覆盖,建设数字乡村。

同时,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要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健全网络化运行机制,开展巡回医疗、远程医疗,提高就地就近治疗水平。

此外,还要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拓宽就业空间,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工作机制。本报记者 张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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