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河南银保监局官方网站发布通报,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郑郑银村镇银行”)因恶意掩盖前期的违规贷款行为,被罚款55万元。
通报显示,新郑郑银村镇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为郭志彬,被处罚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资金通过以贷还贷的形式掩盖前期违规行为”,王子胜被认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郭志彬为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董事长,王子胜为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行长助理。
河南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五)项等法规,对新郑郑银村镇银行处以罚款50万元,对王子胜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