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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屋租赁市场乱象曝光 毕业生至今难忘第一次租房经历

央视记者郑宝煜:“电线私接的现象也是非常突出的,这些都是散落在(地板上)的电线。这原本就是这个(民宅)中的电灯开关,现在从这接出来一根电线。”

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峰:“隔断之间的用料全都是非防火材料,这给社会治安和火灾火情(留下)相当大的隐患。”

经调查,2019年3月,该民宅的产权人许某将该民宅以毛坯房的形式,以每年34000元的价格,出租给哈尔滨东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为了多收租金,使用简易材料将原本两室一厅的民宅,隔成了7个独立房间,以每间每月700至9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

目前,哈尔滨市住建部门已经对非法房屋违建分割出租的多家中介机构下达拆除房屋违建墙体、按房屋原有建筑图恢复原样的整改通知。另外,住建部门还建议市场监督部门对这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做出吊销其营业执照、清出房屋租赁中介市场的处罚。

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些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未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租赁、转租的过程一直都脱离着监管视线。

按照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执法人员:“营业执照在哪?营业执照你得悬挂在墙面上,你家没有中介机构备案证书是不是?”

中介机构负责人:“什么书,没办。”

执法人员:“每张合同需要到房产部门备案你知道吗?”

中介机构负责人:“不知道。”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管理中心马志军:“办理房屋租赁相关备案证明,(这些家中介机构)从开业到现在,没有到我们部门进行备案证明。”

记者:“没有备案意味着什么?”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管理中心马志军:“双方(租房人和房主)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是租赁双方得不到法律保护。出现纠纷的话,可能由于中介机构在中间服务(不到位),容易产生纠纷。”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未到房产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相当于脱离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很可能存在偷逃税款、一房多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哈尔滨市住建部门对74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下达了敦促备案通知。对于这些中介机构涉及偷逃税款、违建违规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通过当地媒体,对长期逃避监管的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

调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除了逃避监管偷税漏税之外,还会通过发布虚假房源、设置各种合同陷阱、诱导租房人签订霸王条款,并通过坐地涨价、克扣押金、暴力恐吓等招数,侵犯租房人的权益。

小陈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回想起第一次租房的经历让他至今难忘,“大概是2019年4月份,在南岗宣威街附近租的房子,合同签的是租一年,也应该到明年3月份(到期)。可是在7月份的时侯,中介就通知我,说我租的房子房主涉案,法院要拍卖房子。中介说他可以代替房主把剩下的租金退给我,我觉得也没吃啥亏就同意退房了。”

小陈说,他在租房时除了付给房东一年的房租之外,他还给房东1000块钱的房屋抵押金,但这1000块钱抵押金却怎么也没要回来。

小陈:“要退押金的时侯,中介那个人就开始各种找茬。先是说电视的遥控器丢了,然后又说卫生间的地砖裂了,煤气灶开关坏了。因为签合同时,这些都没写在上面,我也争辩不过人家,后来我想一想也就认了。”

事后,小陈想找有关部门举报,可是当初的给他办理租房的中介已是人去楼空。而小陈的遭遇并非个例。这些黑中介瞄准的对象,大多都是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和外地务工人员。那么在选择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管理处处长程刚:“到了一个中介机构,首先要看是否悬挂了营业执照,包括(住建部核发的)备案证明以及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工作流程包括(中介)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我们在2012年我们已经建立起房地产经济网上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当中已经公布了哪些机构是备案的,哪些(中介)机构是没备案的,那么我们也希望群众(在房屋租赁时)选择备案的中介机构。”

此外,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房押金等细节。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当到住建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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