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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财奴"长期霸占廉租房 浙江一干部涉嫌受贿落马]

月租300元的廉租房一住就是5年,却先后投入数百万元用于炒股、理财且近十几年来名下房产多达12套,近日,瓯海区梧田街道人大工委原主任林建敏因涉嫌受贿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梧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林建敏拥有多套商品房,但仍长期霸占国有资产廉租房,请予以调查。”今年3月,一封举报信引起了进驻巡察组的注意。经初步核实,巡察组向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

家庭拮据,一直是林建敏示人的形象。2014年,林建敏以无房居住为由,向街道申请连同家人长期居住在月租300元的廉租房,一住就是5年。但随着调查发现,近十几年来,林建敏一家人名下有据可查的房产多达12套,截至案发,所持有的现房和期房仍有4套。此外,林建敏妻子的股票账户里,自2009年开始先后投入资金共计数百万元用于炒股,而近五年来其银行账户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进行投资营利的资金也多达百万元计。

这么多钱从哪儿来?原来,林建敏以借为名,试图掩盖权钱交易的贪腐犯罪事实。2012年2月,时任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林建敏,因其职务便利给予工程承包人郑某某予以关照,便以“借款”为由向郑某某索要5万元,但是并未偿还。之后,2014年至2018年,已经调任梧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林建敏先后以买房缺钱、房屋装修、借钱周转等各种虚构的理由,向曾经获得帮助的辖区4名企业主各“借款”10万元。而这些索取的钱财,一些用于买房投资,一些用于购买银行理财。

即便如此,林建敏还不知满足。2014年至2017年,林建敏伪造困难户向瓯海区红十字会领取补助,实际领取的2000元均装入自己口袋。2015年,林建敏因帮助他人解决了就读瓯海区某小学的事情,收受了对方送的3万元感谢费。2018年和2019年农历年底,林建敏因帮助他人承接了梧田街道的监理工程,收受了对方送的2万元香烟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林建敏只能自食恶果,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附林建敏简历:

林建敏,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6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瓯海区梧田街道原人大工委主任。

1986.01-1995.08 瓯海县五凤垟乡干事、团委书记、党委委员;

1995.08-1997.07 温州市委党校乡镇领导干部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97.07-1998.11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乡党委委员;

1998.11-2003.12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党委委员;

2003.12-2013.04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科员;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2013.04-2017.02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副主任、主任科员;人大工委主任;

2017.02-2019.09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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