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洪洞公安交警在县城宾阳东街十字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晚21时10分许,民警在对王宝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王宝某身上有浓厚的酒气,疑似酒驾,便将其带回中队做呼气式酒精检测,在询问中,王宝某坦称自己因为干活太累了,就喝了点酒,想解解乏,不过没喝多少,就两杯白酒......
民警听后对王宝某说道:“喝酒能不能解乏我不知道,但酒后禁止开车你应该知道吧?” 面对民警的提问,王宝某十分后悔地说,都是我心存侥幸惹得祸!
经 呼气式酒精检测,王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3mg,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个人体质、心情、环境等综合因素有关,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法律规定酒后严禁驾车。小编提示驾驶人: 珍爱生命,尊重生命,远离违法,拒绝酒驾,从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