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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假酒法院怎么判 制售假酒被判无期徒刑!湖北法院公布5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制售假酒被判无期徒刑!湖北法院公布5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发布时间:2019-09-17 14:23 星期二来源:

法制网武汉9月17日电 记者 刘志月 9月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酒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2年6月15日,被告人李汉雄在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柳树淌社区独资成立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7月26日取得液态法白酒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2年,李汉雄私刻“泸州原池酒厂”“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印章各一枚,用于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白酒。

李汉雄还安排工作人员用食用酒精、基酒、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与水勾兑,灌装成百年老窖等共60个品种的固态法白酒,并通过糖酒交易会、上门推销等方式销售。

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向全国18个省68个县市销售白酒,金额共计10750397元。

经湖北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汉雄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布了谢维荣等人利用淘宝网上销售假药案,何梦力等14人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糖尿病专科专家销售假药案,郑启虎等人以死猪肉冒充新鲜羊肉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周长生等人用甲醛浸泡牛肚等进行销售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责任编辑:冀春雨79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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