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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购物卡_从1张购物卡开始!聊城这名干部犯受贿罪,已被撤职!

走亲访友、拜年贺寿,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如果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甚至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所谓“小意思”,就不仅是背上了“人情债”,更是触犯了党规党纪。临清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某某,就因为违规收受礼金受到了严肃处理。

张某某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临清市政府办、政协、财政局工作任职。2014年11月,他走上了临清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的岗位,全面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务提升了、权力增大了,但张某某的党性修养、人生境界没有同步提升,相反利益面前他开始迷茫、动摇,私心杂念在灵魂深处滋生膨胀,思想逐渐滑坡。

2017年春节前夕,临清市刘垓子镇一位村支部书记以汇报工作的名义找到张某某。二人在办公室寒暄几句,这名村支部书记送给张某某一张1000元的购物卡后,便匆匆离开。起初,张某某考虑到与其仅是在饭局认识,并无深交的关系,心中很是不安。但他转而一想,快过年了,人情往来是正常的,如果将来真有事有求于自己,到时候再考虑。想到这些,他便心安理得地将购物卡收了起来。

其实张某某心里很清楚,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是违纪行为,但是他却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看不见纪律,摸不着法律,没人会管的。2016年至2017年,张某某先后收取他人现金、购物卡,共计4500元,均用于了个人日常消费。

在侥幸与贪婪双重心理的驱使下,张某某放纵自我、追求享乐,在违纪违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他非法收受他人现金4万元归个人使用,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事发后,张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回忆起走过的风风雨雨,五味杂陈,百感交集。面对错综复杂的现实社会,自己没能抵挡住腐朽享乐等错误思想的侵蚀……我辜负了党和组织对我的培养,辜负了党和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给党抹了黑,给家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更为惨痛的是断送了自己拼搏奋斗多年的政治前程……。”

面对送上门来的“小意思”,一旦放任,党员干部就会“惹祸上身”,慢慢地贪欲膨胀、私心作怪,加之侥幸心壮胆、虚荣心作祟,久而久之,不会再满足于“小意思”,就会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最终亲手把自己葬送。张某某因“小意思”而姑息迁就,因“小甜头”而欣然笑纳,倒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下,没能守住廉洁自律的阵地,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2018年12月,临清市纪委市监委给予张某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张某某已被司法机关判决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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