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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老人征婚找老伴遭遇陷阱 被骗财物约22万元:找老伴被骗

黄劲超 图

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见习记者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 年近六旬的薛大妈与丈夫是二婚,因拆迁安置补偿激发矛盾,上诉离婚后竟被赶出家门,无依无靠;年过六旬的苏大爷早年丧妻,儿女成家后想通过征婚找个老伴,不料却骗2万多元……

日前,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提醒老年人要注意防骗,一旦被骗,要以法律为武器保障自身的权益。

【案例1】

找老伴,遇“黄昏恋”骗局

60多岁的苏大爷早年丧妻,儿女各自成家后,他孤身一人十分寂寞,于是找到厦门一家婚姻介绍所征婚,希望找个老伴陪在自己身边。

2013年年底,经婚介所介绍,苏大爷认识了蔡阿姨。蔡阿姨给苏大爷的印象是个性爽朗、家庭殷实,苏大爷与她初次见面就相谈甚欢。临别前,蔡阿姨因急需用钱,找苏大爷要1200元现金,苏大爷没有多想便给了她。

两人交往半年后,决定结婚。筹备婚礼期间,苏大爷先后为蔡阿姨买了价值2万元的黄金首饰,但在婚礼前夕,蔡阿姨却带着首饰等财物消失了。苏大爷这才意识到被骗了,急忙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蔡阿姨”其实姓刘,在厦门多个婚介所虚报个人情况征婚。2013年到2015年,她以相同方式先后骗取了4名受害人共计约22万元的现金、首饰等财物。

随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某犯诈骗罪。

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老年人的财物,依照相关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因刘某自愿当庭认罪,且部分退赃,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刘某退赔受害人共计约22万元现金。

【案例2】

离婚后,大妈被赶出家门

1994年,薛大妈和于大爷登记结婚,两人均是二婚,各自有子女。婚后,两人共同抚养3名子女,一起出资在于大爷家的宅基地建起新房。

可是好景不长,在长期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出现矛盾。薛大妈认为于大爷脾气暴躁,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两人常在培养孩子、家庭支出等问题上产生冲突。后来,他们一家因房屋拆迁获得安置补偿的新房子,两人又因为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发生争吵,矛盾升级,导致感情破裂。薛大妈于2014年向海沧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于大爷及其儿子将薛大妈赶出家门。薛大妈无住所、无收入,惟一的亲生女儿又远嫁外地,求助无门的她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

考虑到对讼争的房屋进行评估需要花费大笔费用和时间,家事法官就采取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引导处于弱势的薛大妈起诉,要求前夫于大爷支付扶养费。最终,于大爷同意每月支付1200元给薛大妈作为扶养费,直到财产分割纠纷结束。

后经多番调解,各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薛大妈获得了自己名下的住宅和一笔补偿款,解决了她的住所和生活来源问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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