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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季度报告。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朱玉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铸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含30%)的项目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4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在杭州庐境西溪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赵小中授权委托董事长朱玉国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肖文让授权委托董事李晞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朱玉国主持。监事会监事长吴四龙,监事晏艳阳、尹恒、兰萍、贺春艳,董事会秘书杨敏佳列席本次会议。本行股东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呆账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制度规定,对南县德臻生态稻虾种养专业合作社等6户合计金额为4.43亿元的不良贷款进行核销,并遵循“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对核销后的呆账继续尽职追偿,尽最大可能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一)》)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二)》)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红艳回避表决。

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理财业务专项审计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分支机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专项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4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一)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此次给予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8亿元,授信产品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三年,该交易金额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且高于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资本净额的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于过去12个月内给予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一关联人长沙市富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本行给予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8亿元,授信产品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三年,保证金不低于保函金额的20%,担保方式为保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给予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一关联人授信总额为8.5亿元(含本次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但未达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建国,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1楼,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以及具有国有资产投资功能。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8.94亿元,总负债260.85亿元,资产负债率84.43%,所有者权益48.0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9.33亿元,净利润1.92亿元。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占比4.97%,并派驻其董事兰萍女士兼任本行监事,根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与其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客户资质、交易期限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占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资本净额1%以上,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提交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已由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行给予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人民币8亿元,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4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二)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此次给予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新增授信额度人民币3.9亿元,授信产品为结构化融资,期限3+2年,该交易金额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于过去12个月内给予潇湘资本的同一关联人湖南正前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前方教育”)授信1.2亿元。

●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红艳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潇湘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本行给予潇湘资本新增授信额度人民币3.9亿元,授信产品为结构化融资,期限3+2年,融资成本不低于1年期LPR加304个基点(含通道费),担保方式为保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给予潇湘资本及其同一关联人正前方教育的授信总额为5.1亿元(含本次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但未达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潇湘资本成立于2013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刘虹,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1901房,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创业投资、并购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金融及金融中介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潇湘资本总资产28.42亿元,总负债14.08亿元,资产负债率49.54%,所有者权益14.3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5亿元,净利润0.3亿元。

潇湘资本为本行主要股东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2019年1月离任的董事谢富山目前担任潇湘资本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潇湘资本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潇湘资本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客户资质、标的公司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提交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已由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行给予潇湘资本新增授信人民币3.9亿元,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4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在杭州庐境西溪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四龙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呆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监事兰萍对该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理财业务专项审计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分支机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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