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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很多房产中介在刷“重大利好” 重大利好

记者陆丹

这两天,很多杭州中介在朋友圈里刷起了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主要内容是“9月1日起,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是真的吗?是否意味着过户省钱了?能省多少呢?

快报核实了这则消息的来源,实际上,这是国家财政部、总局于今年6月13日,也就是两个多月前,发布的一则“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并上溯至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的其中一项主要内容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们联系了杭州不动产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但这块内容与杭州现行政策没区别。在杭州,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本来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直是这样实行的。因此对杭州并无影响。

“这次公告只是对全国做了统一。之前,有些城市和地区,在近亲属赠与房产方面,会根据当地情况,征收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咨询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登记不动产交易窗口的工作人员,回复同样是: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过户,个人所得税一直都不征收,只需要交纳印花税和契税,总计是赠与房子现在市场价值的3.05%(其中,获赠方需交3%的契税和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赠与方需交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至于“房子当前的市场价值”,则以税务局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打个比方,王先生要把市场价值为500万的房子赠与儿子,那么儿子要交500万×3.025%=15.125万元的税费,王先生要交500万×0.025%=0.125万元的税费。

注意,在办理赠与手续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等能证明双方直系关系的证件。

另外,工作人员还补充说: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受赠方缴纳房屋市场价值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支出。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如果你的房子是通过“赠与”这种方式获得的,那么,你想再次转让这套房子的话,就要缴纳很大一笔个税。具体是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减掉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等费用后的余额)的20%,大致是你获赠房产去掉税后的实际到手部分的20%,真不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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