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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租房也要网签备案 部分市民产生顾虑:

在南京租房也要网签备案啦!11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近日印发《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网签办法),并于近日正式上线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从12月1日起,南京市租赁合同网签办法施行。

据了解,租赁合同网签办法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登录租赁平台发布出租房源的,应通过平台核验并取得核验码;房源成交应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并申请登记备案。

市民在办理个人间自行交易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时,可通过网络渠道(“我的南京”App、官方网站“南京网上房地产”、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城市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受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物业公司等办理。租赁当事人可通过租赁平台查询、获取电子备案证明,电子备案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纸质备案证明。

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将积极组织各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住房租赁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租赁经营主体开展租赁网签操作培训,确保网签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推动房屋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租赁合同网签办法实施,租客会是什么反应呢?在南京上大学刚毕业的林小姐表示:“网上核验房源,以后租房再也不用担心被骗了。”林小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毕业租房时,因为缺少社会经验,差点被黑中介骗。“当时中介说让我先付400元看房费再看房,包我满意,但看房时,很多宣传图上的房子都没有出现。有了平台审核保障,能帮我们保证房源的真实性。”市民蒋女士也认为,有了这个平台,租房更加放心了。

然而,也有部分市民对这一办法产生顾虑。李女士坦言:“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租赁公司能依规操作吗?万一租赁公司在房源核验通过后,对房屋进行改造,平台那边能及时得知吗?”市民顾先生则担心,这样租房多了一道流程,如果急着入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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