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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_

三湘都市报12月15日讯 (记者 和婷婷 通讯员 何嘉卉)今天,记者从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传输影响,12月14日5时开始至15日11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维持重度污染30个小时。根据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市气象台预测,15日,重度污染维持;16日,重度污染,白天部分时段中度污染,夜间开始受传输影响污染加重;17日,轻度污染—中度污染;18日,优—良。预计整个重度污染过程持续72小时以上,根据《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符合橙色(II级)预警启动条件。

12月15日,长沙雾霾严重,当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摄影 顾荣 为了保护全体市民的健康,经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15日12 :00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将III级响应措施升级为II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 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在工业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停、限产工作,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

   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2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在黄色预警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预警期间全天24小时在“四桥两隧”(福元路大桥、银盆岭大桥、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的机动车通行,双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的机动车通行),除大型客车、客运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执行任务的军警、急救、工程抢险、市政维护、邮政投递、银行武装押运机动车外;建成区所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使用。 通过上述减排措施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5%。 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燃放烟花爆竹、散煤燃烧、餐饮油烟污染等所有面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区域。 持续开展黄色预警期其他特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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