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地理 > 正文

【光明时评:回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项目评价的初心】

作者:高耀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关于科技评价过程中改革“四唯”现象如何落地的提案》提到,建议取消“长江教授奖励计划”,避免各单位恶性竞争引进国字头“帽子”。对此,教育部近日在公开回复中表示,各单位恶性竞争引进国字头“帽子”而忽视引进真正急需的人才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人才的无序流动。委员提议及官方回复引发了社会关注和讨论。

如何理性看待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作用及其存废?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及其评价机制?如何避免诸如“长江学者”“杰青”“优青”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实践中异化为“帽子工程”?回答好这些问题,也就是回答了教育部所指人才的无序流动问题。

我国作为高等教育“后发外生型”国家,为了实现由“高等教育大国”“科技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转变的战略目标,迫切需要实施高层次人才项目以吸引和集聚一批优秀人才队伍,以服务和支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标杆和榜样的带动作用。各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以来,选拔和培育了众多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提供了人才保证,产生了一系列的标志性、原创性重要成果。

但近年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具体实施和评价中也暴露出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弊端,有必要引起充分的反思。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在一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遴选和评价中,存在行政主导的问题,学术同行评价未能起到真正的评价作用和客观公正选拔的功能。其二,一些高层次人才项目“重申报、轻建设”问题突出,一些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凭借“帽子”在学术市场上被“哄抬价码”而变相实现“赢者通吃”,高层次人才项目被异化为“帽子工程”而被一些高校挖来挖去,造成了公共资源和经费的巨大浪费,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其三,在具体实施中,一些单位将高层次人才项目理解为终身制项目,“只上不下,只进不出,只升不降,只评不考”,一些单位只注重从外部挖人而不注重从内部育人,只注重高层次人才指标化的意义而忽视实质性意义。其四,一些单位只注重高层次人才项目及评价的短期效应而忽视长远建设,存在“短视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其五,高校高层次人才在区域间无序流动,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当地高校发展的“痛点”。有数据显示,部分省份近五年间副高职以上专任教师流出流入比超过3∶1,部分高校近三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呈现负增长状态。

上述问题和弊端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项目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有评价指标和标准设定自身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各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评价与实施,必须回归本原与初衷,从源头上寻找破解问题的长久对策。

从根本上讲,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抑或人才项目的遴选、评价、考核及终止,本质上属于学术评价范畴,理应由学术共同体担任“核心裁判”,而应避免各类行政手段和行政资源的过渡干涉或左右。既然是重点支持计划或者项目,那就应当明确资助的边界、周期及考核要求,既应注重遴选的评价,更应注重实际服务效果及学术边际产出的评价。任何专项或者特殊支持计划都是有资助周期和资助边界的,而非终身制。

教育部在答复函中指出,将完善“长江学者”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情形和退出程序,严格人才称号的使用管理,淡化“帽子”的概念,引导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这为未来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项目退出机制指明了方向。

理论上而言,人才评价既可能对学术研究产生正向的促进和激励作用,也可能产生负向的阻碍和抑制作用,这取决于人才评价标准、手段及具体实施过程的情况、效果及其导向性。因此,对于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既应规范评审的标准、程序,也应加大入选项目服务期间的过程性考核和增量性考核,进一步探索建立退出程序和退出情形,以更好的鼓励高层次人才安心学术研究工作本身,引导人才长线发展进而实现理性和有序流动。

从根本上讲,良性人才项目评价的初衷是为了打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氛围,而不是助长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不能因为走得太久,就忘记了出发的根本目的,对于任何科研工作者抑或学术组织机构,都应不忘初心。

(作者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文明长沙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2020

本站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