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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广西宜州

宜州讯 近年来,宜州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用,积极探索具有宜州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强化政治引领,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坚强保障。该区发挥政治的统领作用,把基层党建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在区级,成立宜州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治融合”办公室。在城市社区,成立社区大党委,逐步架构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工作新格局。在农村行政村,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在村屯,深化“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推进屯级党群理事会建设,通过“引、放、议、评”运作方式,确保有人办事、有人做事、有地方办事。

打造善治工作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工作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个调度中心”,即区、乡、村三级纵向贯通、横向集成,集矛盾化解、平安建设、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现综治视联网互联互通、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一张网格托底”,推动综治信息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效结合,探索出四级网格、五项服务、六项职责的“四五六”工作法,实现便捷利民服务管理。推行“一套体系保障”,以安排三分之一人员参与排查化解、三个层面排查、三级调处化解、三级预警机制的“四个三”工作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联调。2018年以来,全区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102件,调结率97%。

深化“三治融合”,加快社会治理创新步伐。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用,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千人驻百村,百警联百村”“一村一法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调解委员会”等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德治的先导作用,通过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一约四会”和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使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同时,强化智治的支撑作用,创新推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公安+N”模式,以智能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的活力和效率。2019年第一、二季度,该区群众安全感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升1.97和0.63个百分点。

(梁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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