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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群众利益【南昌: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南昌: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近日,南昌市纪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分别是:

经开区蛟桥镇青岚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南平在安置房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6年,青岚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南平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在未按规定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一套村民安置房分配给未纳入安置房分配对象的堂侄汪某某。此外,汪南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汪南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义县乔乐乡社坑村党支部书记刘宗昆违规侵占村公益林管护员公益林补助问题。经查,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刘宗昆在任乔乐乡社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侵占本应发放给村公益林管护员刘某某的公益林补助款0.39万元。2019年10月,刘宗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红谷滩新区生米镇东城村党支部挪用公款缴纳党费问题。经查,2012-2018年,红谷滩新区生米镇东城村先后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李兆记、李江、李小反及村委会报账员李勇,未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职责,挪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党支部党员违规缴纳党费0.41万元。2019年10月,李兆记、李江、李小反、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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