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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行为进校园要严防更要严打]

一个吊诡的现象是,每当有此类事件曝光,有关部门对学校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往往及时公开,商业机构的受罚情况却很少为公众所知。如果商家违法成本过低,在利润诱惑面前,他们难免故技重施。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但一些商家总是按捺不住溜进校园的欲望。据报道,日前,宁夏银川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和家长就上了当。有商业人员冒充学生家长进入学校,误导教师向家长推荐某电影。

近些年,商业活动进校园颇有让人防不胜防之感。比起同行的“奇思妙想”,银川这次冒充学生家长进入校园的公司,还只能算是技术含量低的。有的商业行为披上公益外衣,有的商业广告印在奖状、成绩单甚至校服上,有的公司甚至把广告做进考试题里……现实告诉我们,越是这样,越要扎紧篱笆。商业行为进校园,扭曲的是价值取向,污染的是教书育人,守护好校园净土,必须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可有一点马虎。

银川发生的此次事件反映的就是篱笆的松动。想起来令人后怕,商业人员仅仅声称自己是学生家长,就轻而易举进入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见这些学校的第一道防线即门卫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校园安全牵动社会敏感神经,校园恶性伤害事故影响极大,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均多次对校园安全工作做出部署,为何这些学校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如此轻易被突破?尤为荒唐的是,商业公司对这部电影的宣传居然是“让孩子更安全”。

说到此,我们似乎还该庆幸这些商业人员只是为了捞一笔票钱而已。如果真是心怀歹意的暴徒,又会捅出多大的篓子?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躺在纸面,埋下的就是隐患。商家和学校之间或可能产生隐形利益输送关系,滋生腐败。如今,面对这个不大不小的教训,有关部门和学校切不可不痛不痒地总结汇报了事,而应该以守土有责的高度责任心,举一反三,彻底把漏洞补上。

在做好设防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商业行为进校园现象,还需重拳敲打。一个吊诡的现象是,每当有此类事件曝光,有关部门对学校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往往及时公开,商业机构的受罚情况却很少为公众所知。是罚了还是没罚?轻罚还是重罚?鲜有公开信息。如果商家违法成本过低,在利润诱惑面前,他们难免故技重施。据报道,本次银川事件的涉事公司早在今年4月就在西安采取同样手段进行过类似活动,当时涉及47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532人,西安市教育局责成涉事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但涉事公司呢?至少从如今银川重演的一幕来看,这家公司不仅没有收手,反而玩得更加得心应手了。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违反该条款的,将受到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最高处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乃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面对商业行为的逐利冲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相关制度,做好事前预防,加强日常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要积极作为,对此类行为依法打击,使商业机构有所忌惮。教育的出发点是学生,落脚点还是学生,只有各方主体充分落实职责,才能真正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作者高毅哲,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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