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并开具发票,是保障消费者享受售后服务的基本凭证。但随着网络购物的日渐风靡,网购商品没有发票而导致日后出现维权困难的现象也越发凸显。怎样才能避免网购商品出现 一次性 使用现象,一方面消费者需要提高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商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去年2月,我通过一家网络商城购买了两只价值1000元的电动牙刷。前不久,在使用过程中电动牙刷出现故障,因为还在质保期内我就及时联系厂家进行售后维修,客服告知需要出具发票。但在联系商家后却以购买商品的时间太长为理由拒开发票。
日前,市民王女士就因为在网络上购买了商品而没有开具发票导致商品无法进行售后维修。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品都是通过网络购买的,平时也没有开具发票的习惯,真没想到这次就因为没开发票吃了亏。
王女士无奈地说。不仅王女士有这样的经历,家住城东区的曹女士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购买商品付款后和卖家说明需要开发票,但对方却说开不了,如果想开具发票,需要再支付货款的5%,觉得再付款不仅麻烦而且不合理,就没有再要求开具发票。
说起最近的一次网购经历,曹女士很是无奈,几天前,她从网上订购了一个家用监控器,当时卖家标明的价格是95元包邮,购买之后,曹女士觉得附带上发票会更放心些,于是和卖家提出了如上要求,没想到却得到了如此的答复。
对此问题我市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消费者不论通过哪种途径购买商品,商家都应当为买方提供发票。如果卖方以不合理的理由不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要求消费者多交费用也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可以拒绝。同时,东川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现在很多购物平台都可以为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一样具有法律效益,这样消费者在日后维权时也可以避免没有发票而带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