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分配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申请企业获得配租住房后,应按照通告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安排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并向市住房保障署报备入住人员信息。
此外,各区(新区)共筹集了3100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告将于近期在各区(新区)官方网站陆续发布,其配租对象及条件详见各区通告。
附各区(新区)官方网站链接如下:
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三、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六、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七、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八、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九、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十、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