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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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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情教情概况

全省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22万,下辖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6129所,在校生1057.01万人,专任教师58.3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1.83%;小学毛入学率103.37%,初中毛入学率114.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5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

二、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国家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国家督导评价指出的“中小学大班额突出,中职达标学校占比低,中职招生比例低”问题,我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改,整改情况报告已于今年5月呈报。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我省将“三个问题”整改列入2019年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作为对设区市政府、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点。7月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对问题整改进行再部署,提出“增加化解大班额专项资金总量、启动中职教育资源整合规划验收、扩大中高职衔接‘3+2’规模”等整改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三、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及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省委常委会学习传达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成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分工落实方案。健全省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以来,省领导深入高校开展调研30余次、“上讲台”20余次。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建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工作,围绕落实高校党建工作20项重点任务,开展高校党建工作巡察调研,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化,“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落实。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我省就“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

——召开全省高校思政工作座谈会,常态化开展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调研和高校师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落实高校思政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江西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编制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标准。2018年以来,举办高校思政工作培训班21期。制定高校领导联系学生制度,开展高校领导“双体验日”活动和“书记面对面”“校长约吧”活动。

——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全省高校宗教工作会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和高校自媒体普查,建立高校舆情处置党委负责同志联系制度,成立教育系统舆论分析研究中心,加强高校学生社团管理,严格实行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报告会申报审批制,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全覆盖,2018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各校组织宣讲1000余场次。组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讲师团”,开展“学习新思想 千万师生同上一堂课”巡回授课活动。

——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组织编写全国首套覆盖大中小学校《红色文化》教材。制定《新时代江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关于加强新时代江西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思政“立体课堂”和“课程思政”建设。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教学名师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学校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开展中小学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组织高校“诵读红色家书 讲述英烈故事”巡演21场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红色研学之旅, 组织大学生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和校园足球开展,全省有国家校园足球改革发展试验区1个、试点县4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85所。召开全省学校美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五个一百美育工程”“十百千美育人才工程”。推进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学生劳动教育。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在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基础上,2018年以来,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办法》等系列有力度、有特色、有质量的改革文件。

——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正抓紧制定《江西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35》。

——制定依法治教实施规划,推进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学校章程落实和法律顾问制度执行,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持证上岗、行政裁量权基准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快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平台建设。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发布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强化教育信息化运维保障机制,推进教育城域网建设和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依托“三通两平台”推进三个课堂应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具备网络教学和备课环境。

——出台《江西省教育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年召开4次省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教育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落细“三个全覆盖”,实施“六个专项计划”,推进“两项帮扶工程”,抓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4.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4.19%,达到省定目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攻坚行动,全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基本实现全覆盖。

5.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开展控辍保学夏季攻坚。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94.81%,达到我省“十三五”目标要求。

——2018年在全国第13个、中部地区第2个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教育部评价我省为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西范式”。选取6个县(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与上海、江苏、浙江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

6.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印发《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50%,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规划目标。

——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总数52.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34.47万人,中职17.73万人,职普招生比3.4︰6.6,基本实现大体相当。

7.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

——建立高职扩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推进高职扩招工作。目前,专项考试录取考生10567名,高职院校统招录取进展顺利。召开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意见》。

8.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出台《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八项要求》,严抓本科教学管理。开展本科专业评价,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2018年以来,我省获国家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获奖6项;“双一流”建设学科主持的两项科技成果项目已进入2019年国家科技奖公示环节;新增6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新增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增幅75.9%,增量全国排第14位。2018年,我省在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9.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推进会,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公布黑白名单。建立民办学校年检年报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办教育监管和执法机制,对民办学校进行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10.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印发《关于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贫困地区青壮年为重点,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做好对新疆阿克陶县语言文字工作支援。

11.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印发《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各设区市及30万人以上县(市、区)均设置特教学校,30万人以下县(市、区)均设置特教资源中心,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均建设特教资源教室。

(四)强化教育工作统筹

12.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重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全省教育重大工作的谋划设计、统筹布局和协调落实。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公示和风险评估制度,成立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智库,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特约督导员“直通车”制度,提升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目标考核、督查反馈、约谈问责等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100%达到 “20条底线”要求,“全面改薄”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均达到100%,居全国第1位。

——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下降至0.06%,降幅排全国第18位,大班额下降至9.94%,降幅排全国第3位。全省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较2017年下降16.2%。

——通过省政府专项督查、省人大执法调研,抓好《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贯彻执行。省市县全部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新聘省督学358名、督导评估专家458名。实施“十三五”百名督学海外研修计划,2018年选派24人赴德国研修。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启动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试点。

(五)加强教育工作保障

13.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2018年,我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04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1%;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增长18.76%、8.24%、7.74%、8.83%、19.25%和18.84%,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分别增长16.78%、8.46%、10.98%、8.86%、26.63%、18.96%。

——出台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现各级各类生均拨款制度全覆盖。采取“预拨制”“清算制”“督查制”相结合方式,确保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1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构建“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编制保障,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政策。

——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2018年,省级统筹招聘“特岗计划”教师6540名,创历史新高;定向培养乡村教师5722名。选派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边远农村小学实习支教,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三区”教师专项支持计划、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年交流轮岗教师1.4万余名,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12.3%,其中骨干教师占比22.79%。

——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推进“万师访万家”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督查和师德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我省作典型发言。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颁布《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省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制订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6个专项预案,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安全保障、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等工作,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管理到位。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省各项指标均达规定要求,但由于我省经济、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状况尚未彻底改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牵引,努力开创江西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将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事业来抓,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谋划、优先布局、优先保障、优先落实,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统筹抓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强化教育发展省级统筹职能,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布局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持续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江西教育特色品牌。

三是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教育管理和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解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活力。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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