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工作,并愿意献身民办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
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5.教龄在三年以上,省市区骨干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有经验的名优骨干教师优先。
应聘方式:
请将您的简历发送至学校邮箱:
345669655@qq.com
学校地址 : 哈尔滨 新区(松北区) 顺迈路2号
黑龙江科技大学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10:00至12月20日12:00。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确认。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
2、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博士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1、第一层次。对于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给予安家费20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和年薪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2、第二层次。对于全职引进的“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给予安家费100万元,购房补贴5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5年按月发放,每月发放0.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和年薪面议,家属可相应安置。
3、第三层次。对于全职引进的“龙江学者”,给予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5年按月发放,每月发放0.2万元,科研启动资金面议。
4、优秀博士。对于符合学校优秀博士人才引进政策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4-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4万元;博士津贴600元/月。对于符合学校专业紧缺博士人才引进政策的,给予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资金1-2万元,博士津贴600元/月。
(二)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七、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金融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学院简介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中所列要求执行。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应届、往届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有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同等条件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外还享受相应的博士待遇。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哈金院党〔2018〕72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邮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单位+本人姓名。
2.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选并通知面试。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院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相近岗位参加应聘。
(二)考核
1.博士岗位考核免去笔试环节,只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9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及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以及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和目录;公开出版的代表性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被SCI、SSCI、EI、A HCI、CSSCI、北大核心等收录的论文的检索报告和他引情况佐证材料;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证书或结题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其他代表性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
3.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4.由学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等。
5.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笔试,成绩高者入闱。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86143025 、83147184 刘老师、王老师
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163.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
2019年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公开招聘14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十七所乡镇中心学校,共147人(其中:初中69人、小学78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十七所乡镇中心学校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统招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人:党晓鹏、韩冰、祖卓焕;联系电话:5839921、5831135。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40%+面试成绩 60%。
1.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招聘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对应的现行教材知识。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到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录用、落编手续。
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3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校教师38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宁安一中和宁安朝中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6、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宁安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8、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现场报名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教育体育局106室(宁安市通江 路西3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