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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例曝光!第22期|八个典型违法行为

案例一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

2019年8月29日,海明军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宁DBM310小型汽车沿潘碳公由东向西行驶,09时40分,当行驶至潘碳公路49公里200米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海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三河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海明军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

2019年9月3日,王小红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宁DA5596三轮汽车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三河镇潘碳公路由东向西行驶,09时08分许,当行驶至黑城岔路口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海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三河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红罚款伍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三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

2019年9月10日,王小军驾驶宁EN8631号轻型普通货车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兴源路由西向东行驶,10时10分许,当行驶至海原县海兴开区兴源路东高速出口路段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海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三河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军罚款壹仟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四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

2019年09月16日16时许:张鹏驾驶宁E700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S101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S101线李旺镇李旺高速路口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李旺交警中队设卡民警依法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鹏罚款壹仟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五

★主要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

2019年9月30日,10时,七营派出所报警称:在七营镇天禹网吧门口有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请出警。经查:何进鹏,男,回族,驾驶宁EW3992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何进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成立。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何进鹏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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