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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谈(六)_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省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齐鲁石敢当开设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谈”专栏,将陆续刊发省、市、县三级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文章。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孙英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彰显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意义。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司法职责,努力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 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政治前提,也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全市法院要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政治挂帅、政治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积极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法之“政”,是政治之政、执政之政、政权之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审判执行涉民生案件,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可以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人民法院作为重要的法律实施者,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依法治国水平和国家治理能力。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人权法治保障,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非法侵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审查判断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裁判案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改革创新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信息化办公办案,积极构建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一切社会历史,一切现实场景,无非都围绕人和事来展开,在人和事的关系上,人起决定性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市法院要聚焦提高治理能力,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斗争本领,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着力培养审判业务专家,持续推进精品审判“五个一”工程,以学科带头人式的领军人才带动提升整体水平;要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廉政六网”建设,强化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工作,“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山东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 梁云龙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关键时间节点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监督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探索开展戒毒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根据中央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司法监督”、“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等改革要求,顺应法治建设和职能转型新形势,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主动开展戒毒执法检察监督。

山东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正式启动驻所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济东戒毒所积极与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作,探索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和派驻检察制度,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有效破除检察监督制约因素,有力促进了戒毒场所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在推动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由破冰到起航中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立检察机制,完善长效监督

以驻所检察为主要形式,明确监督职责。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在我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开展日常法律监督。我所安排专项资金为驻所检察室配备各类办公用品,在探访室、戒毒人员生活区等场所设立检察监督公示栏、检察官信箱,将检察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张贴上墙,向戒毒人员和家属公布检举、申诉、控告的途径和联系方式。驻所检察官通过深入戒毒场所学习、劳动、生活、医疗、康复训练等现场,直接接触民警和戒毒人员,及时掌握执法活动的动态信息,对戒毒人员从入所直至出所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执法违法行为。

以联席会议为主要载体,强化协作交流。与驻所检察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戒毒工作情况和检察监督情况,共同分析戒毒执法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戒毒所与检察院各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建立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台账,定期通报各自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对疑难法律问题共同研判会商,确保依法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

强化检察监督,规范戒毒执法

以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强化规范执法。邀请驻所检察官作为执法监督员,全程参加戒毒人员总结评比审议、诊断评估会议、提前解除材料审批等,对重要执法环节进行监督。每月定期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执法案卷质量进行抽查评估,重点审查戒毒人员提前解除、考核奖惩、所外就医等关键执法材料,并参加场所安全研判会,通报戒毒执法情况。2019年,驻所检察官累计监督各类执法材料1000余份,有力促进了省济东戒毒所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高了执法规范化管理水平,极大提升了戒毒执法的公信力。

以预防纠正为主要目的,促进廉洁执法。驻所检察室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等行为进行提醒式0检察监督,注重问题预警;加强纠正式检察监督,在不干预正常执法活动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纠正意见。对戒毒执法中可能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019年累计监督戒毒人员总结评比420人次、一年后诊断评估80人次、期满前诊断评估206人次等,均未发现执法行为不规范、结果不公正等问题。

拓展检察外延,维护合法权益

以法律援助为有效补充,解决法律诉求。戒毒执法中,遇有个别戒毒人员提出复杂法律诉求时,及时与驻所检察官沟通联系,详细听取驻所检察官提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讲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又协助调解了戒毒人员的矛盾纠纷。试点一年来,省济东戒毒所通过驻所检察官介入,多次成功协调解决戒毒人员申诉、行政复议等情况,维护了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戒毒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必须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检察监督保障戒毒执法,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和完善,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当前驻所检察监督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联系实际学、贴近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往深里学、往实处做,将学习的动能转化为推进戒毒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的势能。

原标题:《专栏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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