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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_网购被坑

原标题: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

所谓的“网红食品”可能违法添加了非食品原料,没有经营资质却在网上卖出了“爆款食品”;所谓的“代购”进口食品可能只是一个虚假包装……

在互联网消费变得极为普遍的当下,消费者如何避免网购食品的那些“坑”?北京互联网法院运用互联网审理模式,让网上违法行为“原形毕露”,为消费者解决诉讼难问题。

网售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屈某在刘某开设的网店购买了法国鹅肝酱。该店铺称其售卖的鹅肝酱是从香港购买的法国出口产品。但屈某发现,该产品标签标注的国内经销商信息为虚假信息且其标注的“产品原产国为法国”违反了我国相关禁令,遂对刘某进行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发现该店铺经营者刘某并没有获得食品经营许可,也无法提供涉案产品许可进口的证明文件以及检验检疫证明。庭审过程中,刘某均以香港代购为理由回避上述问题,既无法对香港代购产品为何会标注内地经销商,以及经销商信息为虚假内容等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又主张其作为代购者无需取得经营许可。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刘更超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所谓“代购”的经营模式往往存在大量的违法经营行为。比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来源不明、没有中文标签、食品本身不符合我国的安全标准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指出,网售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北京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9月9日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6月21日,共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3032件,占比12.37%;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案件104件,占比0.42%。在受理的上述两类案由中,涉网售食品类案件占比高达73%。

互联网审理模式提高效率

刘更超表示,近年来,网售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新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代购”之名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频发;违反食品进口禁令,经营相关违禁食品现象有所抬头等。

“我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许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代购就可以不需要经营许可、产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可以不说明产品来源,甚至有一些打着C2C业务的幌子进行直邮,将不符合我国规定的食品带到境内来卖。”刘更超说。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电商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商家信息,对不合规的内容进行风险警示,及时清理整治问题商户。

专家建议,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要防范微信、微博、电商等平台的代购、网红自制食品等新形式、新玩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要为了“尝鲜”“跟风”而掉进“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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