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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 [《中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调查研究报告》: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仍存...]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实践,部分数字化转型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但总体上仍面临理念、机制、人才、技术等多方面挑战。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纷纷开展数字化转型。为全面把握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10月18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新华社瞭望智库联合撰写的《中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

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正在加速

《报告》面向51家各类型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调研银行)开展问卷调查,并走访调研10余家代表性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从调研的总体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正在加速,参与调研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调研银行)整体数字化能力自评估得分为3.01分(总分为5分),41%的调研银行将数字化转型作为“一把手工程”,75%的调研银行正在或已经制定了全行级数字化转型方案,超过70%的调研银行在招募数字化人才、建立全行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搭建平台整合金融与泛金融场景、改善线上渠道和交互体验等方面已采取措施。

从银行类型看,由于机构规模、技术实力、数字基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不同类型调研银行的数字化能力差异较显著,新型互联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能力自评估得分高于调研银行平均水平,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能力自评估得分低于调研银行平均水平。

从转型领域看,调研银行整体在数字化转型的战略规划领域自评估得分最高(3.47分),并有76%的调研银行认为战略规划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很重要,体现了战略先行的特点。技术创新和生态合作领域自评估得分分别为2.45分和2.88分,在所有领域中得分相对较低。53%的调研银行认为数据治理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很重要,但调研银行整体数字治理领域自评估得分为3.03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业务情况看,调研银行在支付汇款和个人信贷业务的数字化能力相对较高,在资产管理和票据业务的数字化能力相对较低。调研银行在渠道获客环节的数字化能力自评估得分为3.09分,相较于风险管理(3.40分)和交易处理(3.31分)更低。

资源投入看,90%的调研银行正加大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投入力度,但各银行规模差异较大。30%的调研银行2018年信息技术投入占总营收比例为1.5%-3.0%,26.5%的调研银行占比超过5%。60%的调研银行信息技术人员占总员工比例低于5%,12%的调研银行占比超过30%。

从技术应用看,大数据和生物识别技术在调研银行应用广泛,银行占比分别均在96%以上。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在调研银行应用占比较小,分别为43%和27%。云计算、人工智能在调研银行应用占比均超过了60%。新型互联网银行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更为积极。

数字化转型仍存诸多挑战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实践,部分数字化转型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不过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肖翔看来,总体上仍面临理念、机制、人才、技术、数据等多方面挑战,特别是部分中小银行在转型资源、科技能力等方面存在约束,在转型方向、路径选择等方面尚缺经验,数字化转型之路任重道远。

对此,《报告》指出,为实现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安全可控和平稳有序,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引导数字化转型的正确价值导向。引导商业银行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贯彻《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等政策文件,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能力禀赋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注重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二是切实加强数字化转型的全面风险管理。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在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方面带来的新变化,改进和优化现有全面风险管理规则要求,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覆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各领域、各环节的,更加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商业银行在与各类第三方机构建立开放合作关系时,把合作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框架之下,做好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名单管理和持续监测,承担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适应数字化转型的体制机制。结合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趋势,在数据治理、技术应用、网络安全、开放API、业务外包等领域,逐步建立完善数字化银行和金融科技监管规则体系。注重借鉴监管沙箱、创新加速器等国际经验,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建设,提升监管科技应用水平,使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各类金融创新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

四是加快推进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原则,将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最佳实践标准化,研究发布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规则指引,加快制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标准,完善数字服务、产品创新、外包合作等业务规范。在团体标准实践成熟领域、底线型金融安全领域、涉及金融消费者基本权益领域,积极研制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标准及金融行业标准,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和金融科技创新提供更高层级、规范统一的标准支撑。

五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金融科技产品和数字化服务,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防止因数字化转型产生新的数字鸿沟和金融排斥。引导商业银行将金融消费者保护融入数字化转型战略,研究制定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从源头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和数据安全。督促商业银行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通过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式,避免数字化转型和金融科技创新的风险成本向金融消费者不合理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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