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东莞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是迄今为止,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同时也入选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1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
会上,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上海银保监局等六家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西安、榆林、咸阳等省内金融商事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探索试点金融纠纷示范诉讼模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建立起一支超过300人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上海银保监局首创“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理念,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保护链……一系列务实的硬招实招相继出台,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人民法院、银行、银保监局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方面都有哪些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请看下图——